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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100000人就业!雄安发布提升就业创业十大行动计划文件

2020年03月10日17:02  来源:人民雄安网

人民网雄安3月10日电 雄安新区发布《河北雄安新区提升就业创业十大行动计划》,分别包括:“互联网+就业服务”计划、转移就业计划、教育培训计划、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创业扶持计划、就业援助计划、劳务企业培育计划、就业企业援助计划、政策宣传计划和组织保障计划,以保障雄安新区全面转入大规模建设阶段的需求。

以下为全文:

为扎实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切实解决新区群众就业创业问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障雄安新区全面转入大规模建设阶段的需求,开展提升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实现创建十家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培育百家劳务企业、对接千家招工企业、组织万人参加岗位培训、帮助十万人上岗就业的目标,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互联网+就业服务”计划

加快新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构建集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应用、自助终端于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互联网+就业服务”。

1.强化登记服务。推行就业失业登记网上办理,探索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一站式服务,利用智能化、网络化手段,针对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2.强化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常态化网络招聘和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岗位供给清单和求职需求清单,强化用工岗位与求职意向、技能培训精准对接。推动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用人单位、公共服务三个端口互联互通,实现网上求职和岗位信息推介精准匹配、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二、转移就业计划

将征迁区域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和转型升级企业转岗职工作为就业服务重点,建立招聘用工对接平台,通过实施清单管理,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精准化就业服务,努力实现10万人上岗就业目标。

3.建立岗位征集机制。三县与容东片区、启动区、起步区、昝岗片区指挥部建立信息对接交流机制,掌握建设项目和急需配套服务情况。三县在县城提升改造、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中协调用工岗位。对接雄安集团和服务新区建设的1000家企业,了解用工需求和岗位要求,围绕建筑、绿化、机械、安保、餐饮等行业征集12万个就业岗位。

4.建立岗位对接机制。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大型人力资源招聘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推送、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发布岗位信息。与劳务派遣企业进行劳务对接,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同步开展就业服务,满足新区企业用工和劳动力求职需求,实现3.3万人就业。

5.搭建定向招工平台。优先为征迁区域的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使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享受“一对一”岗位推荐服务,每人获得2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实现征迁区域劳动力1万人就业。

三、教育培训计划

认真落实《河北雄安新区当地劳动力教育培训实施方案(2019—2025年)》,建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结合式培训;引进京津及本省优质培训资源,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力意愿,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完成1.81万人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让有培训意愿的群众至少掌握1—2门就业技能和2—3项实用技术。

6.实施新市民素质提升工程。以《我们雄安》为教材推进全员劳动力素质提升,提供职业规划、道德礼仪、安全法纪、卫生健康等方面课程,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帮助其更好地融入未来新区城市发展,完成培训4.2万人次。

7.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职业教育中心,筹建雄安新区技师学院。提升现有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组织职业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京津及本省其他地市交流学习,从京津及本省其他地市遴选优秀职业技能培训师资50名以上,建立新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评定2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3家技能大师工作室,满足新区技能人才培养需求。

8.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工程。推进新区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职工技能素质,鼓励小微企业对接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工培训,大中型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实训基地。通过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企业高端人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雄安创新大讲堂等培训形式,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助力新区高质量发展,完成各类培训1.1万人次。

9.实施创新创业提升工程。开展“三创四建”活动,通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探索“创业+技能”培训模式,鼓励培训学校对有创业愿望的人群应培尽培。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培训培育返乡创业重点人群、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和创业培训讲师大赛,促进创业培训提质增效,以大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社会氛围,完成创业培训800人。

10.实施学历教育提升工程。选择京津及本省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好、就业率高的高等院校和技工院校,重点对18—35周岁劳动力进行网络教育、函授、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教育和学历提升,举办京津冀百所技工院校招生对接会,构筑起多层次、开放式、网络化的新区群众教育新模式。从2020年开始,对当年取得国民教育专科或本科毕业证的新区户籍群众,给予一定的补贴,为新区培养持有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技能人才,完成培训3100人,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就业能力提升计划

打造10家就业创业培训基地,通过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实训等手段引导新区群众适应新区发展,提高就业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保障新区群众的获得感。

11.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大力宣传就业见习政策,征集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征集见习岗位500个以上。通过组织岗位对接,鼓励有见习意愿的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按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补贴。

12.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新区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等紧缺急需工种和新产业拓展培训,强化订单式、点单式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00人。

13.开展基层服务就业项目。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实施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严把“入口关”,科学依规设置招募条件,公开招聘一批农村教师、医生、社会工作者、辅助人员充实基层服务力量,实现就业500人。

五、创业扶持计划

深入推进“三创四建”活动,引进优质资源,打造新区创新创业平台,创建3家创业大学,为5000名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培育创业实体1000个,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0万元,实现就业1500人。2020年优化升级4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每个县至少建设1个。

14.强化创业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创业培训补贴、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15.打造创新创业载体。利用闲置的厂房建设一批孵化器、众创空间,引导其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正常经营的企业根据新区要求满员复工复业的,自复工复业之日起给予不超过3元/平方米/天的房租补贴,期限3个月。对于6月底之前入驻的,开展实质业务且员工人数不少于5人的企业,给予自入驻之日起3个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同上。

16.启动创业大学创建工作。出台有关新区创业大学的指导政策,挂牌3家创业大学,打造集创业教育、创业评估、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性创业平台。

六、就业援助计划

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援助,对于无法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就业的完全失地农民、传统产业外迁转移和转型升级企业的转岗再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实行政府托底安置就业,2020年开发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实现1万人就业。

17.精准托底援助帮扶。三县结合城市大规模建设需求,统筹开发交通、环保、安全、扶贫、护林、社区管理等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结合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逐一对接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8.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认真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七、劳务企业培育计划

充分发挥劳务派遣企业在拓宽就业渠道、降低城镇失业率方面的作用,实施劳务企业培育计划,培育100家新区劳务企业,通过劳务输出就业4.5万人,打造劳务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平台,加快新区劳动者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变。

19.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劳务派遣企业考核奖补办法,从2020年开始,对新区劳务派遣企业年派遣新区户籍劳动力新增100人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按新增派遣人数给予每人300元的服务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加大业务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快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指导劳务派遣企业依法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在就业信息引导和就业服务方面对劳务派遣工作的支持力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与劳务派遣企业间的沟通联络。

八、就业企业援助计划

通过激发经济活力,降低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稳定就业,发展适应新区多样化需求、就业容量大的生活性服务业,为商务、建设、旅游等人群提供休闲、商住、餐饮等服务。

21.提升中小企业家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助推新区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依托专业机构,引进符合新区高端高新产业发展需求的培训资源,线上线下定期举办雄安新区中小企业家培训,全方位提升中小企业家的创新创业能力,帮助新区优秀企业家更快更好发展,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2.充分发挥社保补贴政策作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参保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九、政策宣传计划

打造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平台,提升群众就业满意度,把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贯彻到就业工作全过程,实现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化,确保各项政策宣讲传达到位,让新区群众充分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

23.推进政策清单化。充分利用中国雄安官网、人民雄安网、微信公众号、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等载体,全面公开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并保持及时更新,让群众知道就业政策服务有什么、去哪办、怎么办。

24.积极开展就业引导。对暂无就业意愿的群众要予以关注,主动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合理的引导。必要时组织专业力量,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职业指导,防止出现群众长期失业,造成人力资源闲置浪费,引发社会问题。

25.做好征迁就业政策宣传。结合当前征迁工作进展,利用好征迁过程中面对面的政策宣传机会,将新区的就业政策送到户、解释好,切实解决征迁区域劳动力就业问题,确保新区就业形势稳定。

十、组织保障计划

26.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新区建立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政府要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设计各项就业服务经办流程,统筹推进稳就业工作和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处置,压实各方责任,形成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工作合力。

27.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新区财政安排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支持,统筹推进“就业创业十大行动计划”。各县政府要统筹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等,加大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就业创业、支持技能提升、兜底援助保障等稳就业政策落实力度。

28.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新区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资金管理不规范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问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虚报、骗取各项资金或出现其他滥用职权、徇私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编:王红、施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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