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策制度上赋予更多自主权 河北出台15条举措支持雄安人才工作
人民网雄安12月1日电 (记者刘师豪)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支持雄安新区人才工作的十五条政策措施》,这是雄安新区设立以来人社部门出台的首个人才工作方面的支持性政策文件。《措施》在人才政策制度上赋予雄安新区更多自主权,在人才培育平台上支持雄安新区提升建设水平,在人才引进服务上给予雄安新区制度化专项支持。
根据《措施》,雄安新区可自主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加大博士后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可开展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评审;对在外省市取得的中级、高级职称实行自主认定;在现行政策规定基础上可适当提高雄安新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此外,河北省向雄安新区下放技工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审批权限,探索试行京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评估结果互认,指导雄安新区建立健全工资激励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
《措施》明确,优先支持雄安新区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依托河北省技师学院和雄安新区兴达技工学校,建设京津冀技工教育联盟;支持雄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持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布局。
针对人才引进服务,《措施》给予的制度化专项支持有支持雄安新区事业单位采取选聘方式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部省联合编制发布机制,定期编制发布年度雄安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强京雄两地职业技能培训交流合作,联合开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定期举办“雄安新区人才智力交流大会”“雄安新区大型人力资源招聘大会”;积极争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支持,指导雄安新区按照人事考试考区建设标准设置考区。
今年11月7日,雄安新区发布《关于打造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聚集新人才的若干措施》(简称“雄才十六条”),对特别优秀人才和优质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支持政策“上不封顶”。此次“十五条政策措施”的出台,进一步展现了河北省以及雄安新区招才引才的决心,雄安新区人才引进的思路和格局被进一步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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