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雄安6月30日電 (李雪晴)《河北雄安新區建設工程建設單位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7月1日起實施。《辦法》適用於雄安新區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旨在充分壓實建設單位質量安全首要責任,保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創造“雄安質量”。
《辦法》明確,建設單位承擔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和安全首要責任,應具備完善的工程質量安全保証體系,且應組建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機構。
在建設程序方面,《辦法》提出,建設單位應按照“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進行工程建設。建設工程未取得正式建設手續,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辦法》對工程設計也作了要求,提出建設單位應堅持中西合璧、以中為主、古今交融,貫徹“安全、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從減少全生命周期綜合成本出發,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及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環保等要求,堅決反對建筑功能與人的需求相悖、工程結構偏離受力原理、外形上奇奇怪怪嘩眾取寵的建筑。
《辦法》提出,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優質優價、優質優先”的原則,依法將工程擇優發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不得迫使投標單位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與承包單位簽訂“陰陽合同”。
同時,《辦法》提出,建設單位應當科學確定項目建設工期和造價,保障合理勘察設計時間和施工工期。對合同工期低於定額工期80%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專家論証,並採取相應的技術經濟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勘察、設計和施工工期確定后,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同工期。
《辦法》還明確,建設單位不得以趕工期為由降低冬期施工質量管控要求。建設單位應當統籌考慮冬期施工影響,科學合理確定工程建設工期和造價,嚴禁迫使施工單位在冬季盲目趕工期、搶進度。
根據《辦法》,建設單位是住宅項目質量保修的首要責任人,應建立質量回訪、質量維修制度和投訴、糾紛協調處理機制。
此外,《辦法》還對工程價款支付和結算管理、監督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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