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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區出台職工基本醫保和生育保險實施辦法

2023年07月04日16:23  來源:人民雄安網

人民網雄安7月4日電 (記者李雪晴)近日,雄安新區發布《河北雄安新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簡稱《辦法》),明確雄安新區作為獨立醫保統籌地區,建立統一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實行新區統籌。

《辦法》明確了參保繳費、醫保待遇、生育保險待遇、經辦管理和醫藥服務、基金使用和監督管理等內容,適用於雄安新區統籌區域內所有用人單位、職工、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等。

《辦法》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作了明確規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新區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統一標准繳費、統一標准享受基本醫保待遇。

在職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以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按7.8%的比例(其中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8%)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其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按7.4%的比例(其中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4%)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辦法》明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職工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門(急)診醫療費用按以下規定支付:在職職工起付標准為900元,退休人員起付標准為650元。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為80%,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為60%。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萬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政策范圍內的門(急)診、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病、住院等醫療費用,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合計為65萬元。

《辦法》還規定了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包括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或者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國家和省規定的應予支付的其他費用。

在生育保險待遇方面,《辦法》提出,用人單位參保女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滿3個月(不含補繳)及以上的,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用人單位參保女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滿12個月及以上的,生育后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連續繳費不滿12個月或中斷繳費3個月以內生育的,補繳后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此外,《辦法》還提到,要健全醫保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按照“最多跑一次”、服務“掌上辦”“網上辦”和“跨省通辦”等工作要求,推進醫保經辦管理服務下沉和數字化轉型,推廣醫保電子憑証,為用人單位和職工提供人性化、法治化、標准化、信息化醫保經辦管理服務。

(責編:宋燁文、劉師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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