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雄安6月18日電 雄安新區安新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告,稱18日12時起對進出我縣區域車輛實施臨時交通管制。
根據通告,安新縣全域設置縣鄉兩級檢查站﹔過境安新車輛需繞行通過,一律不准進入。社會車輛、人員離開安新的,需提前一天向所在鄉鎮(社工辦)申領通行証。
據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消息,6月17日0—24時,河北省新增報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2例(均為雄安新區安新縣在北京新發地市場經營者)。截至6月17日24時,河北省現有確診病例中,9例為安新縣人,且均與北京新發地市場有關聯。
附:
安新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在全縣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降低因人員無序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有效切斷傳染途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經安新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2020年6月18日12時起,對進出我縣區域車輛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現通告如下:
一、管制區域和方式
在安新縣全域設置縣鄉兩級檢查站。
二、管制措施和要求
(一)過境安新車輛繞行通過,一律不准進入。
(二)對消防、救護、軍用、運鈔、搶險等特種車輛及環衛車輛直接放行。對運送醫護物資、生活必需品、農副產品、農用物資等車輛,檢查站要認真核實,對司乘人員體溫檢測正常的予以放行。
(三)社會車輛、人員離開我縣的,需提前一天向所在鄉鎮(社工辦)申領通行証(通行証要注明姓名、身份証號、車牌號、進出時間、事由、有效期限等),通行証必須加蓋公章。公務用車(限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車輛)和公務人員離開我縣的,需持本單位核發的介紹信方可通行。
(四)確因工作生活需要,需在安新縣域內通勤的車輛,按防控辦要求核發通行証。
(五)外地車輛和人員確需進入我縣的,經體溫檢測正常,由接待單位持証明信到檢查站辦理交接手續。
(六)凡有發熱、咳嗽症狀的居民一律不准離開我縣。
(七)對不執行通告決定,拒絕接受檢查、拒不聽從檢查站工作人員管理勸阻、強行通行、尋舋滋事甚至聚眾鬧事等違反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社會各界要互相告知,主動配合,同舟共濟,共克時艱,共同維護好公共秩序,同心協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出門、不聚集、不恐慌”就是切斷疫情傳播途徑,也是在為防疫做貢獻。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執行各項管制要求,發揮好示范帶動作用。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管制時間另行通知。
安新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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