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雄安11月10日電 (宋燁文)雄安新區容城縣9日發布《容城縣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顯示容城縣全域已被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下稱禁燃區)。
根據通告,高污染燃料包括原煤、散煤等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頁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等。
通告規定,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同時,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燃燒高污染燃料的設施。
詳情:
容城縣人民政府
關於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
為進一步提升我縣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關於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的通知》(冀氣領辦〔2021〕80號)等規定,按照雄安新區要求,將我縣全域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下稱禁燃區)。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高污染燃料范圍
《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的“Ⅲ類(嚴格)”燃料組合作為禁燃區內高污染燃料類別。具體指非車船用的下列燃料和物質:
(一)煤炭及其制品: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
(二)石油焦、油頁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二、禁燃區管理規定
(一)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
(二)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燃燒高污染燃料的設施。
三、禁燃區工作職責
各鄉鎮政府是本轄區高污染燃料禁燃監管的責任主體。改革發展、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交通、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公安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牽頭推進清潔能源等相關工作,加強聯合執法,嚴肅查處違法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行為,引導禁燃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使用清潔能源。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容城縣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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