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雄安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訴某衛生服務有限公司等12名被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一案,敲響了雄安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實行涉白洋澱流域環境資源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改革后的“第一槌”。
雄安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於2022年8月揭牌,是河北省首家跨市域、全流域實行“三合一”集中管轄的專門化環境資源審判庭,並於2022年9月1日起,集中管轄雄安新區周邊涉白洋澱流域5地43個縣(市、區)的環境資源類案件,為雄安新區構建綠色、智能、創新之城提供了司法保障。截至目前,雄安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已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92件,結案75件。
2022年9月8日,雄安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成立后“第一案”庭審現場。雄安中院供圖
集中管轄實施以來,為統一類案裁判尺度,雄安中院通過線上線下多種形式,會同易縣、大城、任丘、文安等基層法院召開案件研討會、座談會50余次﹔同時積極組織環資審判業務培訓,邀請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法官、審判長就“環境資源刑事司法理念與審判實務問題”進行專題講座,全面加深集中管轄地區法院間的環資審判業務交流,有力促進了流域內環資案件裁判尺度和法律適用標准的統一。
對於以上工作的開展,雄安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王福貴表示:“無論是召開案件研討會還是組織召開環資業務培訓,實際上都是為了盡最大可能促進案結事了,以便從源頭上減少上訴、申訴、再審、信訪等衍生案件,避免案件后續矛盾糾紛無休止。”
此外,在今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當天,雄安中院發布了河北省法院首份環資審判領域能動司法文件《關於在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加強能動司法的工作指引》,突出強調要充分發揮環資審判“抓前端、治未病”的職能作用,不斷提升環境保護和修復的系統性、整體性、均衡性,推進白洋澱流域生態環境一體化治理和保護。
“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雄安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靜靜說道,“我們通過能動司法指引文件,提倡流域內各級法院在立案、審理、執行的每一個階段都要善於發現和提煉問題,查找環境治理層面的漏洞和短板,強化主動移送問題線索意識,力求將矛盾化解在訴前,將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努力實現環境修復越快越好、越早越好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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