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

京津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将实现相互委托

  人民网雄安10月17日电 (记者李雪晴)10月16日,京津冀三地共同签署《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就三地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相互委托、三地支持雄安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发展达成合作。 今后,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在三地其中一地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工伤事故伤害发生在另外两地的,参保地接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事故伤害发生地协助进行初次鉴定现场鉴定工作。 协议明确,京津冀三地将从鉴定专家库共享、疑难案件分析、鉴定业务培训等方面支持雄安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节省成本超三成 雄安探索区域性集中采购模式

  人民网雄安10月13日电 (记者王红)近期,雄安新区财政支付中心(以下简称“雄安财政”)探索实施了办公设备和耗材3个集中采购项目,在明确产品参数、服务和质量的前提下,综合成本节约了37.2%的财政资金。今年以来,雄安财政以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和耗材采购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区域性集中采购模式,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效、防范廉政风险等方面走出了新路径。 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从源头加强国有资产配置监管,推动建立新区批量集中采购长效机制,今年年初,雄安财政印发了《雄安新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耗材批量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从采购需求大、采购次数频繁、技术标准较统一的办公设备、耗材的采购入手,进一步加强规范雄安新区本级和三县预算单位的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从“12”到“0” 雄安服务疏解“零距离”

  人民网雄安10月11日电 (记者王红)在雄安新区申请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无需再提供无房证明材料。近日,雄安新区出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并取消购房人员无房证明材料,大大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9月25日起,贷款发放时是非首套住房贷款,但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降低贷款利率。

雄安楼宇经济新政:租办公场地,单一年度最高支持1000万元

航拍河北建投·金湖未来城项目商业及办公区域。人民网记者 李兆民摄

  人民网雄安9月27日电 (记者王红)近日,雄安新区印发《加快引导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促进新开发功能片区楼宇经济发展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七条措施》),以新开发功能片区楼宇经济为载体,加快引导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吸纳创新要素资源、集聚高端现代服务。 航拍河北建投·金湖未来城项目商业及办公区域。人民网记者 李兆民摄 记者从雄安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了解到,雄安新区在楼宇高质量运营、发展主题特色楼宇、楼宇运营主体二次招商、购置和持有经营用房、入驻企业租赁经营用房、入驻企业健康发展、入驻企业员工培训、企业高层次人才入驻等方面给予了奖励。

雄安新区发布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管理办法

  人民网雄安9月26日电 (记者王红)日前,雄安新区出台《河北雄安新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职责划分,范围界定,批准要求,期限、规模,后续利用,复垦、收回,批后监管,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规定。 《办法》指出,临时用地是指雄安新区范围内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土地,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临时建设是指在规划和利用现状均为建设用地的土地上或经批准的临时用地上,临时搭建、临时使用并限期拆除的为主体工程服务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办公、生产用房等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雄安新区官宣: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人民网雄安9月21日电 (记者王红)日前,雄安新区印发《关于优化雄安新区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雄安新区(含三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原文如下: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关于优化雄安新区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雄安房管〔2023〕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进一步提升雄安新区住房保障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相关规定,经雄安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就优化雄安新区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雄安新区(含三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权威解读雄安新政①丨雄安新区率先取消商品房预售 所见即所得

  雄安新区紧扣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主题,构建新型住房制度,打造职住平衡样板,优化租购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本网就雄安新区新型住房制度采访了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同志。 该负责同志从六个重点方面进行了全面介绍和解读。

“双盲”+“分散席位制” 雄安新区开启评标新模式

正在建设的中国电信智慧城市产业园项目。李兆民摄

  人民网雄安9月15日电 (记者王红)日前,中国电信智慧城市产业园建设项目(一阶段)室外工程施工项目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专家盲抽、技术标盲评、评标委员会分散评审方式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成为雄安新区同时应用“双盲”+“分散席位制”评审的首个项目。 正在建设的中国电信智慧城市产业园项目。李兆民摄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雄安新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暗标”文件编制规范,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雄安样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雄安新区是千年大计”,“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创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标杆”。雄安新区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司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在数年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雄安样本”。

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员可在雄安新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人民网雄安9月6日电 (记者李雪晴)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5日发布《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的人员,在雄安新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在北京市、雄安新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在雄安新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提到,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取额度为每年24000元;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或“河北雄安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按实际租金提取。 目前,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设立了“跨省通办”窗口,缴存职工在非属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的,可向业务受理公积金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由业务受理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传相关材料至属地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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