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卫彦明辞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接受梁久丰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王振平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刘丽蓉(女)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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