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雄安8月4日电 雄安新区雄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32名,其中雄县第一高级中学6名、雄县第二高级中学18名、雄县第三高级中学5名、鄚州中学3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10日17:00,有意者可登录https://www.gongzhao.net/cms/front/zppc.act?pcid=2c9130817a6ce39b017a9e77788927b3进行报名。
据悉,此次选聘教师采用人事代理方式,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标准落实见习期(初期)工资、定级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此外,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学历毕业证书为准)为文史、理工类毕业生(以高考录取本科专业为准),按月发放住房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连续发放三年。
招聘详情:
雄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及时补充我县高中教师缺口,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县政府研究批准,2021年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选聘高中教师32名。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选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
(二)选聘原则
1.坚持依规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聘用管理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注重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岗位
雄县第一高级中学6名;雄县第二高级中学18名;雄县第三高级中学5名(其中语文、数学、物理各1人到朱各庄第一小学初中部支教1——2年);鄚州中学3名。共计32名。(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能胜任高中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四)口齿清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以报名首日计算)。
(六)学历要求:师范类考生取得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考生取得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七)具有高中聘用岗位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并在2021年12月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九)雄县县域内,正式在职教师限制报考。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网址:https://www.gongzhao.net/cms/front/zppc.act?pcid=2c9130817a6ce39b017a9e77788927b3。
(二)报名时间:8月4日9:00——8月10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三)资格初审:8月4日9:00——8月12日17:00。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四)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该学科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相应学科岗位,并及时电话通知报考该岗位教师。(请考生保持报名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网上报名严格实行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与复审环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将失信记录报相关部门存档。
(六)政策咨询电话:0312——5819309;
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39、010——68771225。
五、证件审核
(一)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教师资格证者按本公告选聘条件第七条执行)。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等。
(二)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不能按规定进行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证件审核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是否具备面试资格以证件审核结果为准。
六、面试
(一)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方式:采用说课方式。
(三)面试满分100分。
(四)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七、体检
(一)依据面试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学科选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据国家鼓励就业的原则,年龄大者优先。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八、考察与复审
(一)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二)证件复审。须提供报到证、考生个人档案、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等除证件审核以外的其他材料。
(三)依据雄县人民检察院、雄县教育局、雄县公安局关于《雄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雄检字﹝2021﹞28号)开展信息查询,发现相关违法人员,不予聘用。
(四)考察和证件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九、公示
根据资格初审、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与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选岗
公示期满后,组织拟聘用合格人员选岗。选岗顺序: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学科确定选岗先后顺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据国家鼓励就业的原则,年龄大者优先。选岗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通知。
十一、递补
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各种因素空缺出的学科岗位,按学科依据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在递补环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者,依据国家鼓励就业的原则,年龄大者优先。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三次电话不通者,视为放弃,依次递补下一名。递补时间、地点、岗位在报名网站通知。
十二、选聘人员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选聘教师采用人事代理方式,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标准落实见习期(初期)工资、定级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
(二)选聘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学历毕业证书为准)为文史、理工类毕业生(以高考录取本科专业为准),按月发放住房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连续发放三年。
(四)被录用的教师不承诺户籍迁入雄县,相关政策按新区规定执行。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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