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雄安8月18日电 (王红)无证驾驶、随意变道、违法载人、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闯红灯……近年来,各地非标电动车已成为道路安全的重点隐患之一。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雄安新区决定对三县城区范围内电动(燃油)三轮车、无牌证电动四轮车(以下简称“电动三(四)轮车”)等车辆非法生产销售、非法上路行驶、非法营运等行为开展综合整治行动。
图为路上乱停乱放的电动三轮车。李康乐摄
据了解,自8月20日起,雄安新区三县将禁止各类电动(燃油)三轮车、无牌证电动四轮车(电动汽车除外)等车辆驶入县城城区指定区域。对违反禁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查扣。
三县还划定了禁行区域。雄县为雄州路(清河桥-雄州路大牌楼)、将台路、温泉路、古槐路、铃铛阁大街(杨西楼大街东-东外环崔村路口)、文昌大街、人民大街、双候大街、包装城车站南街、北街路段及雄安站周边道路;容城县为奥威路、金台路、豪丹路、津海大街、罗萨大街、金容南街、板正大街、永贵大街、奥森大街、大水大街、白洋淀站周边(惠源路、昌泰路、益达街路段)、容东片区内部市政道路;安新县为建设大街、永安大街、小吃街(惠民路)、雁翎路至湿地边沟、育才路、滨河南路、政通街、建昌街、地税局东(兴安街)、旅游路、崇文大街、南大街、北大街、东大街、西大街、正义路、东环城路、西环城路、南环城路、北环城路、西关街、白洋淀大道(容城县界至白洋淀大桥南)。
图为街道上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李康乐摄
为何重拳整治城区电动三(四)轮车?雄安新区交管部门介绍,此次综合整治,主要处于五大原因。
一是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员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二是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容易引发事故。电动三(四)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较快,超车机率大 ,极易发生刮擦事故,且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是安全性能较差,安全隐患较多。电动三(四)轮车车辆稳定性差,车主往往用蓬布、塑料布、广告宣传横幅搭建防雨蓬,严重影响骑车人视线。一旦发生意外,群众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造成突出的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等。
四是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由于电动三(四)轮几乎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很难获得应有的赔偿。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大多数乘车人只能是自己承担损失。
五是三轮车大多数不进行维护、检测。此类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使用后一般很少及时对车辆维护,造成刹车、灯光系统等不符合上路标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事故。
此外,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新区外来人员较多,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运营还会带来疫情传播的潜在风险。
图为一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人行道上。李康乐摄
为有效遏制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行为及其带来的各类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8月初,雄安新区三县发布了加强电动三(四)轮车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通行综合整治通告,称要彻底消除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等车辆非法上路行驶、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问题,集中整顿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的企业和商户,进一步规范新区整体秩序,全面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雄安新区将坚持“积极稳妥、两级联动、属地为主、标本兼治、一步到位”的原则,充分发挥新区管委会、三县政府、街道办、居(村)委会及各级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督导管理资源优势,通过联合执法、依法严打、规范管理,对各类电动(燃油)三轮车、无牌证电动四轮车(电动汽车除外)等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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