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
河北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到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5%左右
近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以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核心,以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主线,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资源循环利用的协同减碳作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资源保障。
规划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形成较大规模,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循环经济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降低15%左右,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95%;强制分类区域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提升10%以上,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面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全回收。
聚焦4项重点任务,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规划提出,河北省实施4项重点任务,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循环发展。
加快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开发60项绿色设计产品,创建200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22年底前完成全省年产危废量100吨及以上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园区循环化发展,鼓励争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到2025年,创建绿色园区20家。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进产城循环链接。
加快完善循环型农业体系。完善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秸秆基本实现农作物全面综合利用。建设完善废旧农资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地膜新国标执行力度,推广使用0.01毫米以上标准地膜,到2025年,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回收。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到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00家。
大力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争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1至2个。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到2025年,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提升10%以上。大力发展二手商品市场。推动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建立完善覆盖京津冀、辐射东北和华北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绿色消费,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标志产品;实施垃圾分类,到2025年设区市、雄安新区、张家口市崇礼区、廊坊北三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筑,率先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完善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到2025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分别达到90%、85%以上。
实施10项重大工程与行动,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规划提出,河北省实施10项重大工程与行动,即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行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行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
实施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以石家庄、唐山等人口较多的城市为重点,开展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统筹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合理布局便民交投点,在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探索推行智能回收设施。到2025年,设区市基本建成较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实施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鼓励各类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申报国家、省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相关专项科研项目。围绕典型产品生态设计、再生资源高质循环、高端装备再制造等领域,加大科技支持力度,突破一批绿色循环关键共性技术等;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技术体系集成示范,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成果转化。
实施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以河间京津冀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迁西机电再制造产业园等为重点,着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支持瑞兆激光等再制造服务企业发展。加大再制造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建设再制造技术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争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
规划明确,河北省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体系、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强化重点行业监督管理等措施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取得实效。(潘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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