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雄安12月20日电 (宋烨文)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今日发布《关于选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称将选任人民监督员30名,任期为2022年3月至2027年3月。
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
本次选任分自荐和单位、组织推荐两种,报名者可在2022年1月9日前提交材料。详情可咨询0312-56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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