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用工环境,3月10日,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印发《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致工程建设领域各企业的倡议书》。
《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中,提醒来自五湖四海的农民工朋友在上岗前,要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如用人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等;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确保已被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保管好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以及有权参加工伤保险。此外,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农民工朋友还应掌握维权合法途径及维权方式,可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实地投诉。
《致工程建设领域各企业的倡议书》中,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根据2020年5月1日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领域的各建设单位、劳务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确保工程款的足额支付,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全面推行总包代发制度,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到“先参保,后开工”;落实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建立工资支付相关机制。此外,在政府部门对农民工欠薪案件调查取证时,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及时、全面地提供劳动合同、花名册、考勤及工资结算等相关材料。(记者田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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