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支持滨海新区在各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举全市之力支持美丽“滨城”发展,近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滨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滨海新区人口导入、基本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液化天然气直供政策试点、能源结构、数字产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和审批、人才政策、创新发展10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有序流动,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在滨海新区落户限制,制定差异化人口导入政策,优化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持有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的居民提供基本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允许其在滨海新区有条件购房。对于技能型人才,按照技能等级给予购房优惠或一定租房补贴。
在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工业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等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开展试点,推动液化天然气(LNG)直供模式。在临港工业区和南港工业区实行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试点,降低燃气使用用户最终成本。
“双碳”目标下,支持优化滨海新区能源结构,推动分布式能源和风电、光伏、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储能产业发展,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工业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等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可按照市场化交易规则,通过绿电交易实现新能源电力供应。支持滨海新区大力发展海水淡化产业,支撑全市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城市。
支持滨海新区建设工业互联网等平台。支持卫生健康、教育等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推进实现与市级平台功能对接和数据共享,支持滨海新区三甲医院与市级有关医院数据互联互通。支持滨海新区探索数字经济“一企一证”。
支持滨海新区城市更新,加快“津城”“滨城”互通互联、集疏港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滨海新区教育医疗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集团化办学,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在滨海新区布局的教育医疗资源优先建设,进一步支持本市高水平医疗机构与滨海新区开展合作。加强区域龙头医院建设,支持第五中心医院建设市级医学中心。支持天津大学滨海国际医学院和南开大学滨海校区建设。支持设立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滨海分院。给予滨海新区市级公办示范幼儿园评定指标倾斜。支持本市名教师、名中医等退休后在滨海新区返聘,允许市直属学校教师、市级医院医师在其学校、医院与滨海新区合办机构工作时,享受在滨海新区工作的补贴。
支持滨海新区产业(人才)联盟和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以下统称联盟)建设,放宽联盟成员申办就业见习基地条件。加大对联盟成员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扶持力度。推动联盟与高校共建产业学院。鼓励有关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结合滨海新区主导产业,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鼓励联盟成员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博士后创新联合体,促进联盟成员与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开展职业教育联合办学,支持依法依规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加大技能型人才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支持滨海新区建设海河实验室。支持滨海新区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市级创新中心,积极推进提升为国家级创新中心。支持高校在滨海新区建设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技术转移机构,加速科技成果在滨海新区转化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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