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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雄安容东、容西片区对这些车辆限行

2022年12月19日18:12  来源:人民雄安网

人民网雄安12月19日电 (刘师豪)雄安新区容城县人民政府今日发布两项公告,称即日起调整容东片区、容西片区内车辆限行政策。

根据公告,容东片区禁限行路段及范围为金湖街(不含)以北——甘棠路(含)以东——乐民街(含)以南——渥城北路(不含乐安街至金湖街路段)以西内合围的所有居住区道路(不含建设区)。

容西片区禁限行路段及范围为龙泉西路(金台西街至奥威大街段)—奥威大街(龙泉西路至楼堤路段)(不含)—楼堤路(金台西街至奥威大街段)—金台西街(龙泉西路至楼堤路段)(不含)范围内所有道路;龙泉东路(金台西街至奥威大街段)—奥威大街(龙泉东路至大水路段)(不含)—大水路(金台西街至奥威大街段)(不含)—金台西街(龙泉东路至大水路段)(不含)范围内所有道路;慧谷北路(津保大街至津保高铁路段)(不含)—津保大街—大水路(津保大街至津保高铁路段)(不含)—津保高速铁路以南范围内所有道路。

公告要求,黄牌货运车辆早6时至23时禁止驶入(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厢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机械车辆24小时禁止驶入,农用车、电动(燃油)三轮车、无牌证电动四轮车24小时禁止驶入。确需在禁限行时段通行的黄牌货运车辆,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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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容东片区回迁区车辆禁限行公告

为保障容东片区回迁期间和群众入住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进一步优化货车通行环境,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片区内车辆限行政策,现将优化后的车辆限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限行路段及范围

金湖街(不含)以北——甘棠路(含)以东——乐民街(含)以南——渥城北路(不含乐安街至金湖街路段)以西内合围的所有居住区道路(不含建设区)

二、禁限行车辆类型及时间

(一)黄牌货运车辆早6时至23时禁止驶入(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厢货车)。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机械车辆24小时禁止驶入。

(三)农用车、电动(燃油)三轮车、无牌证电动四轮车24小时禁止驶入。

三、以下车辆不受禁限行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二)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清障车、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车辆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备案方可通行。

四、临时通行

确需在禁限行时段通行的黄牌货运车辆,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五、违反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容东片区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予以取证,依法处罚。

六、本公告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

容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容西片区回迁区车辆禁限行公告

为保障容西片区回迁期间和群众入住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进一步优化货车通行环境,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片区内车辆限行政策,现将优化后的车辆限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限行路段及范围

(一)龙泉西路(金台西街至奥威大街段)—奥威大街(龙泉西路至楼堤路段)(不含)—楼堤路(金台西街至奥威大街段)—金台西街(龙泉西路至楼堤路段)(不含)范围内所有道路。

(二)龙泉东路(金台西街至奥威大街段)—奥威大街(龙泉东路至大水路段)(不含)—大水路(金台西街至奥威大街段)(不含)—金台西街(龙泉东路至大水路段)(不含)范围内所有道路。

(三)慧谷北路(津保大街至津保高铁路段)(不含)—津保大街—大水路(津保大街至津保高铁路段)(不含)—津保高速铁路以南范围内所有道路。

二、禁限行车辆类型及时间

(一)黄牌货运车辆6时至23时禁止驶入(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厢货车)。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机械车辆24小时禁止驶入。

(三)农用车、电动(燃油)三轮车、无牌证电动四轮车24小时禁止驶入。

三、以下车辆不受禁限行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二)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清障车、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车辆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备案方可通行。

四、临时通行

确需在禁限行时段通行的黄牌货运车辆,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五、违反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容西片区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予以取证,依法处罚。

六、本公告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

容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责编:刘师豪、施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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