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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公示 雄安雄县上榜

2023年01月09日09:50  来源:人民雄安网

人民网雄安1月9日电 (何美萱)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认定结果公示,经自愿申报、省级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推优认定等程序,现已形成拟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名单正在公示。其中,雄县入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拟认定名单。此次公示期截至1月12日,社会公众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自然资源部利用司提出意见。联系人刘斌 、郧宛琪,电话为010-66557138、010-68048210,邮箱lys_zhc@mail.mnr.gov.cn。

详情如下: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认定结果公示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自愿申报、省级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推优认定等程序,现已形成拟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并经自然资源部2023年第1次党组会审议原则通过。

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通过《中国自然资源报》《中国矿业报》和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至1月12日(5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自然资源部利用司提出意见,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有效,并签署或告知您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联系人:刘斌  郧宛琪

电  话:010-66557138   010-68048210   

邮  箱:lys_zhc@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利用司

2023年1月6日

附件: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拟认定名单.pdf

(责编:何美萱、施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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