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雄安10月31日电 (记者王红)今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简称《意见》),根据雄安新区疏解单位和人员名单,对疏解人员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
根据《意见》,11月1日起,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的人员(简称“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租房,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租房提取的,将以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取限额,不受月缴存额限制。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购房提取的,将不受有无京内购房提取记录的限制。
除提取政策,《意见》还提出,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可以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对于还款能力、缴存情况等均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规定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在雄安新区发放的贷款,原则上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开发商不能提供阶段性担保的项目,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业务实际,委托银行做好查验新建住房封顶、贷款发放落地工作。其他贷款政策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调整,按最优惠政策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9月份,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在北京市、雄安新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在雄安新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目前,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设立了“跨省通办”窗口,缴存职工在非属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的,可向业务受理公积金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由业务受理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传相关材料至属地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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